采访中记者获悉,按照河北省食药监局就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印发的通知,我市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学校、幼儿园、小饭桌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挂账督办,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清零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在检查中,监管部门督促学校严把原料采购关,禁止采购和使用无食品标签、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及超过保质期的米、面、油等食品原料和食品,严格管控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人员体检等关键环节。
此外,我市县区监管部门也对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组织制度建设、应急处置、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制度、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等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索证索票不全,留样不规范等问题,检查人员逐一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