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新闻报道
第十三条简化局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实际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局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文字稿不超过800字,电视新闻不超过2分钟;其他领导出席的会议,文字稿不超过500字,电视新闻不超过1分钟。新闻报道中的领导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党组领导会议活动一般可安排在报纸、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基层一线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除局主要领导外,其他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电视新闻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第十四条规范局会议活动新闻报道。局工作会议等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对阳泉地方煤炭改革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活动等,要进行及时、准确、充分报道。对局领导参加的其他会议活动,确实需要报道的,由办公室协调通知。除局主要领导外,其他领导考察调研,不安排随行记者。对报纸和电视新闻没有报道的内容,新闻网和手机报可根据新闻价值确定是否报道。
第六章 公务接待
第十五条接待到我局开展公务活动的上级机关和其他省、市的领导同志和有关公务团组,原则上按照自助餐,就餐人数较少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地方可以安排用桌餐。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1次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上烟酒,不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严格控制我局工作人员用餐标准和范围。
报销必须有公函、审批表、清单及菜单才能入账。安排自助餐的,可以不用菜单。
第七章 工作生活保障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领导干部住房有关规定。购买房改住房(包括购买公有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超过一套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清退。
第十七条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并按规定的使用面积使用办公用房。
第十八条按照干部医疗保健规定在阳泉市规定医院就诊,享受医疗保健服务,进行年度体检。如因病情需要赴市外就诊,由市保健办协调安排市外就诊事宜。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规定。工作调动后,应当在1个月内将工资关系转入现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