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上海的张小姐现年27岁,月薪10000,所在公司月缴费平均工资9000,最近刚刚剖腹产生完宝宝。则她一共有产假98(基本产假)+30(延长产假)=128天,生育津贴=9000/30*128=38400元。由于小张的生育津贴低于她本人工资标准,差额1000/30*128=4266.67元,由公司补足。
【相关问答】
1、2017二胎产假国家规定含双休日吗?
【答】包括双休日。
2、2017年上海的产假128天,产假期间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吗?
【答】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
①“增加的婚假7天”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②“生育假30天”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③“配偶陪产假10天”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在沪流动人口能否享受本市规定的增加婚假、生育假、配偶陪产假?
【答】按照国家和上海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在上海就业的流动人口可以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