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体育职业学院2019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2019-05-20 11:34:10王新老师

四、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成绩使用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计入录取总分。

五、职业技能考试

1.考试科目。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实行全市统一考试。

2.考试形式。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3.考试内容和要求。“技术”和“综合能力”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技术科目考试大纲》(试  行)、《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大纲(2017 年 8 月修订)》为依据。

4.考试时间。2019 年 3 月 23 日上午 8:00—10:00 技术,10:30—12:00 综合能力。

六、录取原则

1.在体育考试合格的基础上,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体育考试成绩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相加的排序,根据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已被我校春季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高职类(专科)各批次的录取。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高职院校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七、收费标准

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 5000 元;住宿费:普通四人间每生每

学年 1200 元(入学后由学院统一安排宿舍)。

八、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68569013,15922156134

查询网址:http:∥zsxx.tjvcs.cn 邮    箱:tzyzs2017@163.com

监督电话:022-68569005

邮  编:6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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