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七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 11 月 19 日-21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报名系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 11 月 22 日至 11 月 23 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复印件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八条 2019 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技术”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总分值为 200 分,其中信息技术满分 80 分,通用技术满分 120 分。“综合能力”的考试时长为 90 分钟,总分值为 200 分。考试时间。2019 年3 月 23 日上午 8:00—10:00 技术,10:30—12:00 综合能力。报考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美术)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的考生,需参加普通高考或春季考试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B 等第计为 20 分,C 等第计为15 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一条 录取分数优先、结合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者, 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结束后, 登录学院网站www.tjcsxy.cn 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三条 我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