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
35、任何事情,只要与自然发颠扑不破的永恒要走向冲突,就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约束任何。
36、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它行使自己的权利。
37、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38、如同人们一般所理解的一样,法律行为是对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实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种不违法的行为,同时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为,这类行为也要产生法律上的后果。这种根据法律规定而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就是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