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保护知识产权是否有用
专利的自我保护,从而导致企业的竞争力下降,时常经济以及社会发展慢!这是过度的保护带来的消极因素.企业的发展是市场经济的管理.那意味着垄断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法都是发达国家定的。
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其客体是无形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通过对发明创造和创新创意进行保护来鼓励发明的创新热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利弊共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否可取,需要对这种保护的社会收益和成本进行权衡.总的来说,它激励了人们的创作热情,促进了科学技术生产力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又要以在某种程度上的自由竞争为代价.因此,知识产权保护任重道远,用法经济学手段进行分析能够更好的完善这一制度.
保护知识产权只是为了让富人更富罢了。比尔·盖茨因此成为世界首富!
当我们普通老百姓面对价格便宜质量又好的假名牌时会怎么想?高兴!上海襄阳路市场曾经如此火爆,吸引了无数中外消费者;花很少的钱就可以买到完全可以和正版软件想比美的XP操作系统,方便了多少人?要不然电脑岂不成了有钱人的专用品?随便在街头就可以买一部世界大片,让我们可以在家里舒服地享受……
我想起了两个人,两个令人敬佩的人:一个是居里夫人,她发现了镭,没有申请专利,她说镭属于全世界!另一个是王选院士,他的照排系统没有申请专利,他说这属于大家!
从长远看,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加快,知识产权全球一体化也只是迟早的事情,也就是说一项发明创造出来以后,你不保护,那外国保护了,全世界都要向权利人交使用费,这是目前发达国家在世界范围内想努力促成的一项制度,也就是说大势所趋,中国只有去适应,否则你就会被淘汰,另外,从国内看,我国也有许许多多的发明家、创造者,他们为了发明、为了创造耗费了毕生的心血,有的甚至倾家当产,但最后研究成果确被别人一分钱不花的拿去了,这公平吗?那这以后还会有人去研究、去创造吗?大家都等着别人的研究成果就行了,那中国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成为世界强国?
中国可以说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但法律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只有中国人民有了自觉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了一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氛围,建设创新型国家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在中国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培养群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