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中学公章,于2015年3月30日前邮寄(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到或送达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字样;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为考生提供实名推荐材料(推荐信或其他能够证明考生特长的材料)另行寄送到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3.初审
(1)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根据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于2015年4月15日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公示。
(2)考务费: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5年5月10日17:00-5月20日17:00登陆华中农业大学报名支付系统支付笔试和面试考务费270元(收费依据为鄂价费[2009]331号),并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一旦缴费成功视为认可本简章的各项规定,恕不退款。如考生因条件限制无法在线支付,需在缴费期间内向招生办公室提出现场缴费申请后,于考核当天现场缴费。
五、考核
1.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2.考核内容:笔试为学科特长基础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总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总分100分。
3.考核时间:2015年6月14日
4.考核地点:华中农业大学
5.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学校按照笔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15年6月20日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公示。
六、录取办法
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对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专业不服从调剂有可能作退档处理),高考成绩总分在生源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江苏省1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七、监督机制
1.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考核过程全程录像。监督电话:027-8728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