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本科自主招生简章

湖北自主招生2019-05-20 12:01:31李天扬老师

七、实施程序

1、2015年3月1日—3月25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报名,并上传相关附件。

2、我校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并于2015年4月15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和我校招生网(zs.ccnu.edu.cn)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4、2015年4月20日—30日,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文件收费),并打印准考证。

5、2015年6月14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6、2015年6月20日,分A类、B类确定最终入围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和我校招生网(zs.ccnu.edu.cn)公示。

八、附则

本办法经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01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7080、67863374、67863334、67862239、67861550(传真)

监督电话:027-67867105、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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