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婴儿父亲和母亲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婚无计划生育入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子女入户提供申报时如要求监护人填全的须提供双方身份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上信息必须要齐全)(原件和复印件);
5、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6、如不能提供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凭据户籍窗口部门必须书面告知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时间是15个工作日以计划生育部门收到告知书之日开始算起)如须有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的(从书面告知之日起计算调查期限为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