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办理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四)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政业务受理回执》和申请人相片(满三周岁的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标准照)到拟登记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满十六岁的,应办理身份证。
办理地点
南靖县公安局书洋派出所
地址:南靖县福建省书洋镇
电话:0596-7776007
云霄县公安局马铺派出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马铺乡
电话:0596-8788110
梅市派出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
电话:0596-688111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