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江苏自主招生2019-05-20 12:01:13三水老师

注:

1、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基地)、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专业;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纺织类含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

2、我校目前正向教育部申请备案秘书学专业,若获批准将替换中国语言文学类中的汉语言文学专业;我校目前正向教育部申请备案网络与新媒体专业,若获批准将列入新闻传播学类;我校目前正向教育部申请备案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若获批准将替换通信工程(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专业。

3、招生专业(类)具体名称最终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五、报名办法

3月1日起至3月30日24时,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流程进行报名。

考生申请材料及装订次序如下:

①自主招生申请表;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④个人陈述,着重突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800字左右。

考生申请材料均使用A4纸,且与“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的信息相吻合。材料①须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并由所在中学审核人亲笔签字、加盖中学公章,材料③须由所在中学审核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材料④须考生本人用黑色钢笔或水笔亲笔书写。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统称推荐者)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由推荐者亲笔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考生申请材料由考生邮寄;推荐材料由推荐者单独邮寄,不得随考生申请材料一并邮寄。所有材料请于3月31日前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方式邮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寄出日邮戳为准),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样,以免遗失。所交材料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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