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考军校国防生报考条件及体检项目标准及视力身高要求

军校国防生2019-05-20 11:34:28王新老师

、数学、外语。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军检合格考生可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3日。征集志愿仍完成不了计划的学校,可在军检面试合格考生中征求意见后调剂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军队的有关文件,原则上不进行跨省调剂。不得拒招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录取未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或无志愿考生,不得点录正常投档范围之外的考生。对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结束录取的,省招办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计划数依分数高低退档或结束录取。招生院校在审录过程中对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提出异议作退档处理的,需填写《退档通知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招办会同省军区招生办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
录取工作结束1周内,省招生办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数据库格式,向省军区招生办提供军校和国防生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数据库和录取考生名册。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招生办印章。7月30日前,省军区招生办将上述数据库、录取名册报全军招生办。
录取新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密封盖章,考生自带到高校。《政治考核表》、《面试表》和《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由省军区招生办直接寄往各招生院校。
(六)入学与复查
军队院校学员入学后,需要进行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复试,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不合格者,按照《军队院校青年学生学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实施办法》(参联〔2010〕2号)和《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分流安置办法》(政联〔2014〕4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入校后,由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对其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等进行复审复查。合格者,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取得国防生资格,享受国防奖学金;不合格者,按教育部、人事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原总后勤部、原总装备部联合颁发的《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政联〔2007〕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