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倡开放强规范,双向投资潜力进一步释放。推动出台23项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政策举措,放宽外资准入领域,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打造优良营商环境,我国营商环境国际排名比去年提升32位。深化对外投资合作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走出去”法律体系,建立对外投资备案报告制度,境外投资真实性、合规性管理进一步强化。建立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促规范防风险上下功夫,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建成对外投资和境外企业联络服务平台,完善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功能,走出去监测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今年前11个月,沿线国家对华直接投资59.3亿美元,同比增长18.4%;我国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29.6亿美元,同比增长4.8%。
四、树标杆建园区,重大项目带动力进一步发挥。在项目建设上下功夫,启动实施“丝路明珠”工程,着力打造一批综合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项目。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创新工程,充分发挥合作区产业集效应,目前我国企业在24个沿线国家在建合作区82家,累计投资约290亿美元,为当地创造税收超过20亿美元。中老和中哈等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稳步推进,中蒙、中越、中缅、中尼等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一批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马尔代夫中马友谊大桥通车,亚吉铁路开通运营,瓜达尔港具备完全作业能力,汉班托塔港二期工程主体完工,中老、中泰、匈塞铁路等项目平稳推进,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受到普遍欢迎。
五、推双边促多边,区域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与格鲁吉亚自贸协定正式生效,与毛里求斯完成自贸协定谈判,与新加坡签署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积极推进与以色列、巴勒斯坦、摩尔多瓦自贸协定谈判和与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取得重大进展,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正加速形成。与欧亚经济联盟签署经贸合作协定,完成中俄欧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亚太贸易协定》第四轮关税减让成果文件正式生效实施。大图们倡议、大湄公河等区域次区域合作深入推进。
2019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聚焦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一步一个脚印推进实施,一点一滴抓出成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