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被我校预录取的自荐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后,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中考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3、与我校男子高中基地实验班有关的教育资源可查询我校官网。
4、自荐申请时应提供的材料
(1)考生及家长签字的“2019年上海市第八中学自荐生招生登记表”(请自行登录“上海市第八中学校园网”下载填写后打印)。
(2)《2019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盖有初中学校教导处章)。
(3)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但不提供竞赛获奖情况)。
(4)初三阶段区统考原始成绩,包括一模和二模成绩。若二模成绩还没公布,可以注明并日后补交。
(5)请在信封上注明“自荐生”字样。
材料投递地址:陆家浜路650号上海市第八中学教务组杨老师,邮编:200011
二、招生咨询及其他
1、咨询时间:即日起至5月上旬(节假日除外)每周一、二、三、四下午
13:00~16:00
2、咨询电话:63187372 63784561 63770668
3、学校网址:shiba.hpe.cn,学校微信公众号:上海市第八中学
4、交通:南新专线、徐川专线、955、985、782、730、920、11、89、65、64、43、大桥一线(高峰车)、地铁四号线、八号线、九号线等。
三、住宿
本校无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