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教育程度人口由9890人上升为12578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人口由16866人下降为15732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由42069人下降为40726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由24059人下降为23514人。
六、城乡构成
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22.8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30.5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55.31%,比上升0.50个百分点;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上升1.96个百分点。
七、自然增长状况
11月1日至10月
31日,全省出生人口为16.2万人,死亡人口为15.2万人,自然增加人口1.0万人。出生率为5.87‰,死亡率为5.53‰,自然增长率为0.34‰。与相比,出生率下降0.75个千分点,死亡率下降0.69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0.06个千分点;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出生率下降2.04个千分点,死亡率下降0.35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1.69个千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