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源报表上报市局。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
㈠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
㈡税源分析;
㈢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㈣企业所得税管理经验、问题及建议。
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度报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汇总表>的通知》(国税函发[1994]279号)制定的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报表(包括6张附表)格式及有关要求统计编报。税源分析作为汇算清缴总结的一项内容按《企业所得税税源报表考核评比办法》(国税函[1996]460号)的要求口径办理。
第二十条
汇总(或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亦按本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