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六、对于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国奖者的优惠政策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国奖者材料审核通过后免笔试,我校将按面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录取专业不受本简章第二款所示的范围限制)。具体优惠政策如下:
七、政策说明与注意事项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自主招生的统一安排填报高考志愿。考生高考成绩(包括单科成绩)和体检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
2.本简章中的优惠政策中的优惠分值仅针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的省(市、区)。对于总分不等于750分的省(市、区),优惠政策中的优惠分值将按比例折算;
3.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科第一批次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区)最终确定的提档比例测算生成;
4.考生获得的优惠等级以我校招生网上公布的结果为准;
5.高考专业志愿须与阳光平台公示专业全部一致,不一致时以阳光平台公示专业为准;
6.自主招生优惠政策不适用于提前批次。
八、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