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高考自主招生简章

天津自主招生2019-05-20 12:01:24三水老师

2、B类自主招生选拔标准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选名单,入选考生高考时可享受40分的优惠分值,录取专业为日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等非通用语专业。

3、C类自主招生选拔标准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选名单,入选考生高考时可享受高考成绩总分(含附加分)降至当地理科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上30分两档优惠政策,两档优惠政策人数各占50%,录取专业为数学试点班。

4、D类自主招生选拔标准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选名单,根据总分优先(总分为普通自主综合成绩)的原则确定考生入选专业,入选考生高考时可享受20分的优惠分值,招生专业见附件一。

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我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含附加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部分省份高考总分不为750分的按照(该省份高考总分/750*优惠分值)四舍五入折算降分幅度。

六、实施程序

1、2015年3月2-20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在2015年3月20日之前将所有材料寄至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寄件地邮戳为准。报名材料不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2、2015年3月20日-4月10日期间,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4月20日前公布初审结果。

3、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笔试,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

5、考生如因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无法参加我校自主选拔招生考试,可书面提出申请,我校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资助。

七、公示与违规处理

我校确认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须由学生所在中学张榜公布,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本省相关媒体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相关网站公示。

八、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1、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我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23501551邮箱:jjjc@nankai.edu.cn)。

2、对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属推荐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区、市)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我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后,应经常查询有关信息,未能及时查询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十、未尽事宜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2-23504845传真:022-2350854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00071)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附件一:D类自主招生专业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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