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最新版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新调整】

五险一金2019-05-19 11:31:50李天扬老师

谢子龙呼吁,尽快降低社保费率。“建议人社部等相关部门广集民智、集中攻关,尽快制定一个符合国情、统筹各方、切实可行的顶层设计。”

当前我国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比例低,社保基金的主要来源主要依赖企业缴费,其次是职工缴费。谢子龙建议,各级政府践行“公共财政”理念,中央和地方财政应适当安排资金,增加社保支出,补贴企业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并积极拓展社保基金的其它收入来源。

对于企业,谢子龙认为,还应增加“五险一金”缴费政策的灵活性。“根据企业年平均工资与当地平均工资的差异,实行两种社保费率标准,尤其对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适当降低社保费率,并且结合经济运行状态调整费率,比如遭遇大的冲击、出现普遍经营困难时,启动临时性社会保险费减免缓交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六、相关阅读:新疆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下月起实施

3月1日起,《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下简称“办法”)开始实行。如有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被用人单位克扣,社保将先行垫付相关费用。

“办法”中规定,克扣工伤职工或其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待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直接支付工伤职工相关待遇,并处用人单位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经办机构可向用人单位追偿。

据了解,2011年1月1日起,国家施行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自治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了解到,对用人单位的处罚规定,是自治区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基础上,针对地方实际,所作出的延伸和突破,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工伤职工享有相应权益。

在新“办法”中,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费用,新增四项:自治区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在本州市(地)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预防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费用。在此之前,这些费用基本是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支付。

本次《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开始实行,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对工伤保险与其它相关制度的衔接进行了规定。

七、异地居住旧伤治疗也可报销

长期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原居住地经办机构同意,可在现居住地选择一至两家医疗机构治疗,享受原居住地的州、市(地)工伤医疗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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