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地区以内:20元/天/人;
统筹地区以外:35元/天/人;
2、统筹地区外就医交通费用:
市内交通补贴:15元/天/人(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或返回当天的市内交通补贴,住院期间不发放交通补贴);
长途公共汽车:实报实销(提供车票);
火车:硬座(头等席以下)实报实销(提供车票),乘卧铺须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实报实销;
飞机: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实报实销;
3、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当天未能住院,需要住宿等待期间的食宿费用(提供住宿票据):
省内:80元/天/人 省外:150元/天/人
廊坊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