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抚州市参保人员;
2、因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在省本级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在其他社保机构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办理材料
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出地社保机构提供);
2、身份证复印件;
3、《养老保险关系转接申请表》;
4、接受地社保机构的接收函。
转出:
1、个体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
3、如有重复缴费的人员需携带存折复印件;
4、缴费凭证或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
转入:
1、提出申请,开具缴费凭证;
2、初审,通过则开具联系函,否则终止申请;
3、复审,通过则输出信息表,否则返回信函;
4、财务转移基金,银行转账;
5、确认到账。
转出:
1、提出申请;
2、初审,通过则开具缴费凭证,提交给对方社保,否则终止申请;
3、复审,通过则开具联系函、输出信息表,否则返回信函;
4、提交财务给对方社保,财务转移基金;
5、银行转账,确认是否收到信息表和基金;
6、是则合并账户,告知参保单位或个人。
抚州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