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三轴线”即一级城镇发展轴两条,分别为哈吉沈城镇发展轴和吉长城镇发展轴,分别以哈尔滨-吉林-沈阳高速公路和珲乌高速公路为支撑;二级城镇发展轴一条,即磐石-桦甸城镇发展轴,以103省道和长春-大蒲柴河高速公路为支撑。
2、市域城镇体系
规划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市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镇—重点镇—一般镇”五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包括:1个市域中心城市,即中心城区;2个市域次中心城市(舒兰城区、桦甸城区);7个县域中心城镇(蛟河城区、磐石城区、永吉城区、桦皮厂镇、天岗镇、岔路河镇、烟筒山镇);9个重点镇(红石砬子镇、上营镇、缸窑镇、乌拉街镇、搜登站镇、新站镇、白石山镇、明城镇、呼兰镇);24个一般镇,包含其他所有建制镇。
市域城镇规模分为六级。包括:1个大于100万人一级城镇(中心城区);2个20-50万人二级城镇(舒兰城区、桦甸城区);4个10-20万人三级城镇(永吉城区、蛟河城区、磐石城区、岔路河镇);3个5-10万人四级城镇(桦皮厂镇、天岗镇、烟筒山镇);9个2-5万人五级城镇(红石砬子镇、上营镇、缸窑镇、乌拉街镇、搜登站镇、新站镇、白石山镇、明城镇、呼兰镇);24个小于2万人六级城镇,包括所有其他建制镇。
市域城镇职能分为五类。包括:7个综合型城镇(中心城区、舒兰城区、桦甸城区、蛟河城区、永吉城区、磐石城区、岔路河镇),9个旅游型城镇(北大壶镇、乌拉街镇、搜登站镇、旺起镇、烟筒山镇、松江河镇、漂河镇、常山镇、红石砬子镇),11个工贸型城镇(平安镇、上营镇、水曲柳镇、明城镇、红旗岭镇、呼兰镇、新站镇、白石山镇、夹皮沟镇、桦皮厂镇、天岗镇),3个工业型城镇(双河镇、缸窑镇、溪河镇),13个集贸型城镇(江密峰镇、一拉溪镇、西阳镇、法特镇、白旗镇、取柴河镇、驿马镇、朝阳山镇、松山镇、黄松甸镇、八道河子镇、小城镇、二道甸子镇)。
市域综合交通
综合交通发展目标:
以国家及区域的交通系统为依托,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完善图们—吉林—乌兰浩特及舒兰—吉林—梅河口两条地面交通走廊。结合吉林港的建设及二台子机场复航,组成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立体综合交通网络,加强对外交通设施与市区交通体系的联系和结合,逐步形成合理的交通结构,建立适应吉林市未来发展要求的高效综合对外交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