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一、办理时间
贷款受理开始日期: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待省上贷款合同到后以教育局公布时间为准。
贷款受理结束日期:9月15日。
二、办理程序
1.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大学生首先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校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网上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填报。填写申请表的具体步骤详见附件《学生注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产生流程图》。
2.带好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进行材料审核及签订合同。
三、贷款步骤及所需材料
(一)在校生续贷(第二次以上办理)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贷款申请信息,提交申请前必须按要求在高校通知的时间内填写续贷声明(高校要对续贷声明进行审核),并且每年至少登录在线系统维护个人信息2次以上,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续贷声明没有通过高校审核和登陆维护信息次数不够的不能办理续贷;
2.导出贷款申请表,打印1份,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确认;
3.在续贷时间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现场办理提交的材料:(1)贷款申请表1份(不需要盖章);(2)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在校生首贷(第一次办理)
1.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个人网页,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根据红色字体的提示要求认真填写贷款申请信息(所有栏目都要填写)并提交。
2.导出贷款申请表打印1份,本人签字确认后。
3.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持《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家庭贫困资格审查并在两个表上盖章。在在校生首贷的时间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现场办理提交的材料:(1)《申请表》1份;(2)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3)双方户口簿原件;(4)学生证原件,复印件1分;(5)《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1份。(建档立卡户不用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申请表也无需盖章,办理时出示建档立卡户手册或相关证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