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科技创新等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
(2)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才能或极大潜力(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2.考核办法
获得初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含笔试、面试)。
笔试:学科能力测试(涵盖语文、数学知识);总分:300分;时间:120分钟。
面试:面试将于笔试后进行,详细安排参见具体通知。
在考生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我校根据笔试成绩择优录取。
3.优惠政策
经认定合格的考生,2015年高考成绩须高于当地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其自主招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可分别享受如下优惠录取政策:
(1)经认定合格的考生,均可在我校当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降30分(上海、江苏考生在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线下降15分)录取;
(2)笔试成绩位于前20名且面试合格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
(3)经考核认定学科特长突出或某一领域有显着成就者,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可适当扩大降分分值。
(二)“学科特长人才遴选计划”
1.报名条件
具有明确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文、理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全国决赛一等奖;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一等奖(含)以上;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特等奖;
(4)高中阶段获得“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国家一等奖(含)以上。
2.考核办法
获得初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综合面试,面试详细安排参见具体通知。
3.优惠政策
经认定合格的考生,2015年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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