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听取意见、不顾及群众利益,简单粗暴“一刀切”等问题;在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改善营商环境、巩固创文成果“四场攻坚战”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担当勇气、不敢啃硬骨头、不愿触及矛盾,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或者比较滞后等问题;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是否存在不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力等问题;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或者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庸、懒、散、慢、虚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工作平庸,混年度日,工作业务能力长期得不到提高等问题;是否存在眼高手低、不懂不会还不学,小任务看不上、大任务弄不了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见利益就上、见任务就躲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逛淘宝、炒股票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不严格,迟到早退、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擅离岗位等问题。
(四)“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多实少”“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走秀式调研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服务水平低下,讲方便执法多、讲方便群众少,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不深入、处事不公道,不注重回应群众关切,单位内部告状频发等问题;是否存在不注重班子团结,个人利益至上,班子成员之间闹矛盾、相互拆台等问题。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认真排查是否存在角色意识弱化对管党治党任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问题;是否存在担当精神不足,当老好人,对干部违纪行为放任不管,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不闻不问等问题;是否存在落实组织生活不认真,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存在对上级要求学习贯彻的文件、通报传达贯彻不及时,甚至无动于衷等问题。是否存在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本单位违规违纪案件频发等问题。
(六)基层党组织建设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组织纪律松弛,对上级安排部署执行不力,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精神不振,不思进取,没有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问题;是否存在学习贯彻上级精神走过场,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打折扣、搞变通,与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生搬硬套“贴标签”等问题;是否存在抓党建工作被动应付,起色不大,甚至党建工作被漠视边缘化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排查整改工作在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各负其责。按照动员部署、查摆问题、整改提高、总结讲评、督促检查五个阶段进行,要把整改贯穿始终,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集中整治各个阶段有效衔接、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5日以前完成)。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要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动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安排部署干部作风问题排查工作,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纪委和局党组的要求上来,切实绷紧作风这根弦。要制定好学习计划,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陕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纪条规的学习,搞好干部思想发动,为排查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打好基础。同时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的纪律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抓工作落实的浓厚氛围。
(二)查摆问题阶段(8月31日前完成)。各单位、各科室要结合实际,通过上级点(通过梳理上级的工作通报、领导讲话点评意见、工作督办单等方式查找问题),自己查(结合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掌握情况,通过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等形式查找问题),群众提(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等形式,全面排查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红脸出汗、触及灵魂、切中要害,确保查找问题见人见事见细节。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5日前完成)。全体干部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列出清单,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建立整改工作台帐,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扎扎实实进行整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经教育仍无明显转变的干部,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干部作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出存在问题,要求认真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建立典型问题或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制度,经查实且情节严重,要在局系统进行通报,充分发挥通报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总结讲评阶段(9月10日前完成)。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对排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整改、认真总结。要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着眼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从制度机制建设上查找漏洞及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完善干部管理制度规定。以提高制度执行力、公信力、约束力为重点,在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保障机制。
(五)督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10日)。排查整改工作结束后,局党组将对各单位、各科室排查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省委、市委也将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做细做实工作,要落实全程留痕,注意搜集好活动资料,确保监督检查万无一失。
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一是听取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充分了解掌握面上整体情况。二是查阅有关资料。主要包括:(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中央以及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的会议记录;(2)研究部署此次排查整改工作的会议记录;(3)制定的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排查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4)组织本单位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情况;(5)查摆出的典型问题单行材料;(6)对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资料等。三是开展明察暗访。以不打招呼的形式,深入各单位办公区域、办公室等进行暗访,查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四是走访干部群众。通过随机走访党员干部群众,听取对本单位、本科室干部作风情况的真实反映和意见建议。五是及时通报情况。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要向被检查单位反馈问题,特别是对发现排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求限期再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工作责任。各单位领导班子是抓好本单位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担负好分管单位、科室排查整改工作的领导责任。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要突出问题意识,贯彻从严要求。查找问题要严,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干部作风实际,从严从实从细查找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问题要深,从党性高度、宗旨意识、思想根源和灵魂深处认真剖析原因和症结,把问题整改责任和要求落实到人到事到时间节点。
三是狠抓检查落实。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干部作风进行暗访检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对各单位开展作风整改的态度和成效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对态度不端正、组织不严密、参与不到位、落实不得力的,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形式帮助教育,情节严重的进行党纪政纪问责。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要紧扣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制度方面的深层次根源,建立促进干部作风提升的有效机制,大力推进完善考核评价、正向激励、容错纠错等制度,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各单位及时上报排查整改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本单位排查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