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那么2018年最新安徽乡村医生有哪些扶持政策呢?爱扬小编带你了解下。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整体素质,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确保全省乡村医生普遍具备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50%以上的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生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年龄、学历、执业资格结构更加合理,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合理待遇得到切实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农村基层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健全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三)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任务。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四)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人力资源。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要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没有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由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医生提供服务,或引进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实有人员超过规定配备标准的,原则上不得新进人员。
(五)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乡村医生资格审核,加强准入管理。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从事护理、药事及医技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