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第十一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我校严格执行该指导意见。
3.由于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及就业因素,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体检肝功能不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脊柱四肢畸形,身材矮小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4.患有心脏、皮肤、精神、心理等方面疾患者,肢体有残缺者。不得报考。
第十二条 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教学统一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三条 护理(涉外护理)、护理(口腔护理)、护理(老年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五个专业只招女生且身高 1.60 米以上;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只招男生。护理专业女生要求身高 1.60 米以上、男生
要求身高 1.65 米以上。
第五章 报名确认与志愿填报
第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天津市 2019 年春季高职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招生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到区招办规定的地点,履行报名和确认手续;并按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第六章 考试
第十五条 职业技能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成绩总分值 200 分。
职业技能考试时间: 2019年3月23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