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编辑本段调整方案
企业退休人员新增养老金
2009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将增加110元左右,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保部)具体落实国务院十项保增长措施的一项重要举措。人保部有关人士透露,由该部起草的关于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总体方案,已经于2008年11月11日上交国务院。中央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中的第八项提出,要“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了100元。人保部人士表示,并不会大幅度提高2009年的增长水平,养老金人均增加110元,只是一个全国的平均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是以省为单位,要由各省分别计算各自的养老金增长水平和所需金额,然后上报人保部进行审核。人保部会根据其自己测算的各省数据,与各省上报的数据进行综合考虑后,确定各省最后的养老金增长水平。数据显示,中国政府已经持续多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企业参保退休人员的月平均养老金已从1995年的321元,提高到2007年的963元。根据2007年8月1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决定,从2008年到2010年将连续三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这是继2005年到2007年,中国政府有计划的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之后的第二轮上调。
从2008年1月1日起,全国42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再度上调。人均增加10%,为100元左右。2008年至2010年将继续上调三年,且上调幅度高于前三年,到2010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将超过1200元。根据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报告的安排,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了1263亿元用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于2009年的增幅,全国总工会有关人士表示,这只是一个平均数,各地养老金调整水平会有所差别。根据2008年各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标准,人均增涨最高的省份为北京,每月增长200元,最低为安徽,每月增长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