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社保转移流程,营口社保跨省转移所需材料及规定

五险一金2019-05-19 11:33:27李天扬老师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负责生成电子《转移接续联系函》,并上传到省转移信息系统平台,同时出具纸制《联系函》。

4、省社保局行业处在收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的电子《联系函》(或纸制《联系函》)后,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出到外省15个工作日内)。

核对有关信息,并上传到省转移信息系统平台,邮寄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5、待收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返回的确认接收信息后,对该业务加注办结标识,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社保关系,但仍需将该信息保留备份。

温馨提示:

一、先转养老(转入地:营口社保)

1、拿本单位合同复印件

2、养老保险本养老处:养老保险本上盖章并打印五联《省直企业统筹范围内转出人员变更单》

二、再转医疗(转入地:营口社保)

1、拿医疗保险本+医疗IC卡

2、本人身份证办理的营口银行卡一张医疗处:

打印《辽宁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社保基金返还单据》清账户。

三、将五联《省直企业统筹范围内转出人员变更单》拿回原单位盖章。

办理地点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营口市青花大街西28号

服务热线:0417-12333

办公电话:0417-2980120

上班时间:国家规定正常工作日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9路、22路公交车到青花大街公交站下步行200米。

2、乘坐公交17路、237路公交车到军分区公交站下步行370米。

3、乘坐公交230路、230路区间车到第九中学公交站下步行390米。

4、乘坐公交7路、26路公交车到营口市委党校公交站下步行530米。

营口社保局一览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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