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系统整合,分工协作。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坚持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七)分级分类,区别管理。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水平。
第三章 卫生服务体系设置与资源配置标准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根据功能定位主要划分为县办医院、市办医院、省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军队医院、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军队基层卫生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为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属地层级不同,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划分为县办、市办、省办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