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五险一金2019-05-19 11:32:07三水老师

3.7.2 购买现房(含二手房)提取

3.7.2.1 需提供的资料:《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月的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3.7.2.2 提取期限及次数: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未使用过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限提取一次。

3.7.2.3 提取额度:可以提取账户内百元以上的部分,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计税总额(不含住房补贴金额)。

3.7.2.4 管理核心办结业务时留存的资料:《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月的未婚证明复印件,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复印件。

3.7.3 购买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提取

3.7.3.1 需提供的资料:《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月的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计划批文复印件,购房职工认购单(或购房清册)复印件,已付 20% 以上购房款的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7.3.2 提取期限及次数:自支付20% 以上购房款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未使用过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限提取一次。

3.7.3.3 提取额度:可以提取账户内百元以上的部分,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

3.7.3.4 管理核心办结业务时留存的资料:《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月的未婚证明复印件,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计划批文复印件,购房职工认购单(或购房清册)复印件,已付 20% 以上购房款的支付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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